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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条件,重庆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重庆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条件,一、贷款对象  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我市城镇购买自有住房,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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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重庆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贷款对象

  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我市城镇购买自有住房,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配偶,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作为共同借款人参与贷款。

  二、申请条件

  缴存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单位在职缴存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满6个月且处于正常状态、申请公积金贷款前6个月(含)及以上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意愿;

  (三)征信情况良好,符合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征信要求。

  如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任一方贷款或贷记卡近两年内存在连续逾期3期(含)以上或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贷款拖欠本金或利息90天(含)以上,贷款或贷记卡当前状态为逾期、止付、冻结、呆账等,在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贷后还款过程中存在失信行为,以及其他途径证实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不予通过贷款审批;

  (四)有在本市城镇购买首套一手自有住房或首套二手住房的真实交易行为,已办理手续完备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处于正常还款中;

  (五)所购房屋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六)有合法有效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一手房)或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二手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抵押登记手续;

  (七)同意用所购住房作为贷款抵押担保;二手房的购买者需已经为该套房屋办理房屋价值评估手续。

  (八)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余额;

  (九)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重庆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一、准备材料1、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产权共有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及户口簿;2、借款申请人及产权共有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包括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已备案),离婚判决书,单身声明等;3、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

  对于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同意根据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推算其月收入的,可不另行提供收入证明。

  提供收入证明应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章,收入证明月收入金额超过1万元的需提供近6个月银行流水;4、印章齐备且登记合法有效的原《重庆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商业性《借款合同》、抵押登记手续;5、原商业性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不含公积金组合贷款)最近不低于3个月以上的贷款还款明细,应注明当前剩余贷款本金余额;6、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7、由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报告》(剩余有效期30天以上);8、借款人还款账户,该账户须为贷款申请银行所属个人一类账户;9、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报告有效期3个月);10、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

  二、办理流程1、借款申请人备齐要件材料2、在公积金贷款受理网点提出申请3、审核时限:10个工作日4、审校通过的签订借教合同5、还清原贷款,办理解押手续(所露时间以登记机关公布为准)6、在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手续(所燕时间以登记机关公布为准)7、抵押手续办妥,资料交目贷款受理网点进行放款审核8、放款时限:5个工作日9、银行发放贷款10、领取借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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