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迁子女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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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迁子女是什么意思
是跟随父亲或母亲在一地生活、就学的非居住地户籍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子女的。
随迁子女是指跟随父亲或母亲在一地生活、就学的非居住地户籍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子女。
由于现在我国人员流动性极强,在某些大城市汇聚了全国各地的人在此工作生活,为了让子女上学的时候也可以在自己身边,家长都会想办法把子女留在自己的工作地上学。
国家也出台了不少关于随迁子女的政策,理论上是允许随迁子女异地入学、学习的,甚至也开始异地中考、异地高考。
教育部发布关于印发《教育部2020年工作要点》通知,强调要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切实缩小城乡、区域、校际、群体差距;促进入学机会公平,制订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就学政策,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升学考试政策,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随迁子女和本地户籍有什么区别
1、随迁子女指的是进城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本地户籍指的是当地范围内的户口,而不是本省范围内的户口。
2、随迁子女的户籍普遍都是登记在外省或本省外县的乡村,只是人跟着务工父母到了另外的城区、镇区,也就是人和户籍没有在一起;本地户籍则指的是人和户口都在本地。
3、对于本地户籍来说,一般在买房、买车、学生上学、社会保障等方面都有资源享受优势,但是随迁子女就没有这些优势了,在面对这些问题时,往往需要花费更多的功夫。
4、部分省市随迁子女参加高考、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等考试,相应进城务工人员需要满足的条件是:进城务工人员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当地居住登记证、居住证或工作居住证;进城务工人员在当地有合法稳定住所;进城务工人员在当地有合法稳定职业已满固定年份等。
什么是随迁子女
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随迁,指国家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办理工作异地调动时亲属随同前往。
根据有关规定,随同前往的亲属必须是非在职亲属,包括非在职配偶、在普通中、小学读书的子女和别无他投的父母(包括公婆、岳父母)。
办理异地调动时,亲属随同前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
虽然不是户籍所在地,但是只要符合这种情况的父母,其子女就是随迁子女,可根据当地政策参加教育。
注意,在本地有房子但是没有本地户口的不属于随迁子女,属于常住人口子女。
常住人口指全年经常在家或在家居住6个月以上,也包括流动人口在所在的城市居住就称常住人口。
常住人口经济和生活与本户连成一体。
外出从业人员在外居住时间虽然在6个月以上,但收入主要带回家中,经济与本户连为一体,仍视为家庭常住人口。
在家居住,生活和本户连成一体的国家职工、退休人员也为家庭常住人口。
但是现役军人、中专及以上(走读生除外)的在校学生、以及常年在外(不包括探亲、看病等)且已有稳定的职业与居住场所的外出从业人员,不算家庭常住人口。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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