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两制正式提出是哪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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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两制正式提出是哪一年
是1982年1月11日的。
一国两制的提出
时间:
1982年1月11日
一国两制,即“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是中国政府为实现国家和平统一而提出的基本国策。
按照邓小平的论述,“一国两制是指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
“一国两制是邓小平同志提出的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之一,是为解决台湾问题,恢复对香港、澳门行使主权,实现祖国和平统一而提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和科学构想
一国两制的初步实施
1979年伊始,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宣布反对“台湾独立和争取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方针。
1981年8月,邓小平会见台湾、香港知名人士时,提出解决台湾问题的“一国两制构想。
1982年1月,邓小平在会见美国华人协会主席时正式提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概念。
1982年,“一国两制构想的实质内容载入宪法。
1983年6月,邓小平在会见美国西东大学教授时,又进一步阐述了实现台湾和祖国大陆和平统一的六条具体构想。
1984年5月,六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明确指出:“祖国统一之后可以实行‘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设想。
“一国两制构想成为解决祖国统一问题的一项基本国策。
这一构想虽然主要是为了解决台湾问题而提出的,但是首先被成功运用于解决香港、澳门问题。
1984年12月,中英两国政府在北京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确认中国政府将于1997年7月1日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
1987年4月13日,中葡两国政府在北京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宣布中国政府将于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设立澳门特别行政区。
“一国两制构想迈出了将理论付诸实践的关键一步。
一国两制是什么时候提出的
一国两制,即“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是中国政府为实现国家和平统一而提出的基本国策。
那么一国两制是什么时候提出的呢?下面是我整理的详细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国两制是什么时候提出的
正式提出是中国共产党召开十一届三中全会后。
中国共产党召开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政府出于对整个国家民族利益与前途的考虑,本着尊重历史、尊重现实、实事求是、照顾各方利益的原则,提出了“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
“一国两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前任领导人邓小平为了实现中国统一的目标而创造的方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台湾问题上的主要方针,也是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所采用的制度。
香港问题、澳门问题和台湾问题都是历史上遗留下来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实现国家统一,是中华民族的共同愿望。
解决台湾问题,实现国家统一,是全体中国人民一项庄严而神圣的使命。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政府为之进行了长期不懈的努力。
中国政府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方针是“和平统一、一国两制。
一国两制的历史意义
“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是中国政府为实现国家和平统一而提出的基本国策。
按照“一国两制方针,中国政府通过与英国政府的外交谈判成功解决历史遗留的香港问题,于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实现了长期以来中国人民收回香港的共同愿望。
香港从此摆脱殖民统治,回到祖国怀抱,走上了与祖国内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宽广道路。
香港回归祖国后,“一国两制由科学构想变成生动现实。
中央政府严格按照香港基本法办事,认真履行宪制责任,坚定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施政;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继续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不变,法律基本不变,继续保持繁荣稳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一国两制在香港日益深入人心,得到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全国人民的衷心拥护和国际社会的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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