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2万亿刺激生育为何失败了 刺激生育率成功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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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2万亿刺激生育为何失败了
因为生育政策失败,所以导致韩国2万亿刺激生育失败的。
韩国生育政策失败的原因在于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漏洞,预算投入不足,以及未能解决社会的结构性矛盾。
令韩国社会震惊的“幽灵婴儿”事件发生后,韩国政府通过调查发现2015年至2022年间共有2236名未申报出生的儿童。在这些儿童中,34名婴儿已经不幸死亡,800名儿童的下落仍然未知,受害者的总数还有可能会继续增加。
另外,警方的调查也揭露了多起令人震惊的事件:一名出生仅6天的女婴,因放任不管致其死亡后,尸体被装入垃圾袋后扔到了垃圾箱;另有一名20多岁的年轻女性,在医院生下儿子一个月后将其杀害,并埋在了附近的野山上。通过此次调查,警方还意外发现了以不足200万韩元(约人民币11000元)的价格、向未婚妈妈购买新生儿并卖给不孕不育夫妻的中介。
早在十几年前,韩国就已成为世界上低出生率最严重的国家,最近甚至有人悲观地预测韩国会成为第一个因人口减少而消失的国家。
照此下去,50年后韩国将成为世界上最老的国家,人口也很有可能会减少到3700万人。那么,面临着如此严重的人口问题的韩国,为什么没有保护好刚出生的孩子呢?
一、韩国政府曾出台哪些生育政策?
此次事件,对韩国社会起到了“煤矿里的金丝雀”(canary in a coal mine)的作用。虽然韩国的低出生率问题已达到非常严重的水平,但为解决这一问题而制定的政策,却向外界赤裸裸地暴露出严重的结构性问题。
面临生育率持续下降,韩国政府从2006年开始以5年为周期推进“低生育率与老龄化基本计划”,并为此投资380.2万亿韩元(2万多亿人民币),韩国的生育率在2022年跌至0.81,远低于2006年的1.13。
在各阶段,韩国政府推行的代表性政策如下:
2006年执行的第一阶段计划中,政府努力推行了扩大对婴幼儿保育与教育费用支援、增加下课后代替父母照顾孩子的机构、强化育儿相关机制、促进企业内部育儿假的政策。
2010年推行的第二阶段计划中,政府为了减轻上班父母的负担,推行了带薪育儿假制度,引进劳动者根据自己的需要可以随时向公司要求缩短工作时间的请求权,努力宣传在家办公等多种形态的工作文化。另外,政府还放宽了新婚夫妇购买住宅时的贷款条件,增加了对不孕夫妇的支援。
2015年推行的第三阶段计划中,政府推行了对新婚夫妇购买或租赁住宅的支援政策,扩大了对怀孕、生育费用、不孕、高危产妇的支援。另外,还通过强化公共教育功能,减轻父母的教育费用负担。
2020年制定的第四阶段计划中,代表性政策是“3+3育儿假制度”,规定如父母双方都为未满12个月的子女申请3个月的育儿假,每人每月最高可获300万韩元的育儿津贴。
然而,在上述政策中,保育支援政策由于父母的工作时间和政府的保育服务时间冲突,导致很多人未能好好利用该政策;政府虽然表示要进一步扩充公共幼儿园,但公共幼儿园的数量仍然不足;保育支援并不能覆盖婴幼儿时期以后的小学,因此,该政策对女性被迫中断工作的问题并没有太大帮助。政策执行后,申请育儿假或提交缩短工作时间请求的比率仍然很低,社会以及企业氛围对申请这种政策的个人不友好。
韩国政府的其他生育政策,也被批评只投入了预算,却没有监督和检验执行的效果。
二、为何都失败了?
韩国生育政策失败的表面原因,在于政策执行过程存在漏洞。生育政策要想得到有效落实,需要各个下级部门相互作用。
但在韩国低生育率政策的执行过程中,中央政府在没有明确政策方向的情况下,一味反复要求下级部门推行解决低生育问题的政策;接到中央要求的下级部门,为了自己的政绩,也只能推进实际内容与低生育问题无关的名义上的生育政策。
此外,韩国政府对生育政策的预算投入,仍落后于其他面临类似问题的发达国家。2005年至2015年间,法国、瑞典、挪威、芬兰等与家庭相关的公共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3%以上,韩国2019年的这一数据只有1.69%,也低于2015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国的家庭相关平均公共支出比重(2.4%)。
但从根本上来说,韩国生育政策失败的原因,是在于韩国未能解决社会的结构性矛盾。政策的共性问题是缺乏对个人价值的考虑,政府只关注改善生育率下降的表面问题,不努力改善社会结构性矛盾,只想着治标,却不下手治本,那么政策就只能屡屡失败。
当今,韩国的社会压力非常大,尤其是高昂的生活费、激烈的就业竞争、不稳定的工作环境,以及女性育儿所要承担的社会压力,使很多人放弃了结婚和生育。
到目前为止,韩国政府的生育政策大部分只是生育奖励、养育费用支援等保育环境改善政策。民众普遍认为,国家补助的费用远远低于孩子实际的养育费,尤其是教育费。在学历不同、社会待遇就有所不同的韩国,包括课外辅导在内的教育费,仅仅依靠政府的补助,无法大幅减轻由于生育与养育而给家庭带来的经济负担。
随着双职工家庭的增多,女性的工作环境问题也成为了低生育率问题的重要原因。2019年韩国政府调查,韩国女性的经济活动参与率在25岁~30岁有75%,30岁~40岁下降到58%,45岁以后再次上升到70%。据韩国统计厅2020年公开的调查显示,女性中断工作的最大原因为“育儿”(42.5%),其次是“结婚”(27.5%)和“怀孕&生育”(21.3%)。
这些调查说明,女性的工作中断与结婚、持续怀孕、生育和育儿直接相关,即使度过了这一期间,女性的再就业也会比生育前更加困难。因此,害怕生育和育儿对工作产生负面影响而放弃生育的女性上班族越来越多。
要解决低生育率问题,需要协调和融合个人追求的价值与政府的政策目标,且政府应以此为基础长期执行能够缓解社会结构性矛盾的政策。
首要的就是,在政策决定过程中,要持续分析反映结婚和生育一代所追求的目标和价值观,改善对他们的生活产生巨大影响的工作和教育领域存在的结构性问题,且长期坚持,只有达成社会共识,并形成一个对生育、养育友好的社会氛围,那么即使结构性问题未能及时解决,个人感受到的社会压力也会大幅减少。
三、不应仅着眼于提高生育率
近些年来,与韩国一样,中国也因低生育率问题面临着困境。虽然中国和韩国在很多方面存在着差异,但两国都面对着日益严重的低生育率问题。
2022年,韩国成为全球总和生育率最低的国家,为0.88;中国也快速进入了全球倒数,生育率骤减至1.2。2022年,中国人口时隔61年首次出现负增长。
通过韩国的前车之鉴,中国可以吸取一些宝贵的经验和教训。
首先,在政策决策的过程中,要充分尊重个人的价值观,并将其作为政策的核心因素予以考虑。韩国政策失败的原因之一,就在于远大的国家目标脱离了民众的实际需求,也就是说,所有提高生育率的政策,都应先从理解个人决定不生育的理由开始。
第二,在理解个人追求的价值观的基础上,政府需要努力改善对此产生影响的结构性问题。从韩国的情况来看,影响个人选择的主要因素是经济不稳定、竞争激烈、生活费和教育费高等。其中,生育和育儿对女性工作活动产生的巨大影响,也在女性决定生育的过程中成为了关键性因素。
只有推行能够解决结构性问题的政策,才能真正缓解低生育率问题,例如为了减轻或避免女性对工作活动的担忧,政府可以推行向育儿期的父母提供育儿休假、为女性尤其是生育女性提供同等机会、帮助女性提升个人能力或工作经验的政府支援的政策等。
第三,要制定长期性以及综合性的战略。生育政策不应仅停留在提高生育率上,而应该努力营造一个对生育养育友好的社会环境。社会层面对养育责任的支持,可以大大减轻个人由此感受到的社会压力与负担。同时,还应通过政策提供公共支援,促进社会对儿童教育和福利的投资。
总体来讲,解决低生育率问题,不是要单纯地提高生育率数值,更要以打造尊重个人的价值观、解决结构性问题、促进两性平等的社会为目标。
如果民众对自己的生活感到满意,并且社会压力不断减少,那么恋爱、结婚、生育和养育都会自然而然地发生。
刺激生育率成功的国家
世界上大多数鼓励生育的国家,都是在生育率低于更替水平之后才开始鼓励生育的,但法国却是在生育率仍然高于更替水平时就开始鼓励生育。
其原因是,法国在1870年普法战争和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已认识到人口数量对维持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性。
1918年,法国的总和生育率为2.75,当时,该国就已经开始酝酿出台生育家庭补贴政策。1939年,法国颁布《家庭法典》,建立家庭补贴制度。
二战后,法国的历届政府,无论是左翼政党还是右翼政党执政,都坚持实施鼓励生育的政策。目前,法国鼓励生育的措施包括:
一是发放育儿补贴,并且补贴金额依据家庭收入和孩子数量有所区别,孩子越多,补贴金额越高。例如,一对夫妇如果有2个孩子,可以获得1882欧元的一次性补贴,每月还可获得216欧元的补贴;一对夫妇如果有3个孩子,可以获得2993欧元的一次性补贴,每月还可获得470欧元的补贴。养育家庭还能减免所得税,算法向多孩家庭倾斜。
二是保障女性产假和男性陪产假。法国女性生下第一胎或第二胎后,可以休16周全薪产假,在预产期前6周就可以开始放假,生产后还有10周假期。此外,如果生到第三胎,就可以享受到26周的全薪产假。如果生育双胞胎或多胞胎,其全薪产假也会相应增加至34周和46周。法国男性的全薪陪产假为单胞胎14天,多胞胎18天。
三是托幼保障。法国政府通过将保姆等纳入正规就业,以较低的成本创造了灵活多样的托幼服务供给模式。2个月的幼儿就可以送到托儿所,3岁以上进入幼儿园,以方便父母复工。托儿所和幼儿园收费标准是不一样的,是按百分比数收取,家长收入低,缴纳金额也低。而且,法国的托儿所和幼儿园,一般都可在工作日上午8点工作至晚上7点,方便父母安心工作。
近几十年来,虽然法国的生育率起伏波动,但法国的总和生育率从未跌破1.5的警戒线。1960年,法国的总和生育率仍然高达2.85,1977年下降到1.94,低于更替水平。此后十多年,法国生育率继续缓慢下滑,到1994年总和生育率下降到1.73。
随着法国加大了鼓励生育的力度,生育率逐步回升,到2010年,法国的总和生育率上升到2.03,几乎达到了更替水平。近几年,虽然法国的生育率有所下降,但总和生育率仍然徘徊在1.9左右,处于欧洲国家最高之列。
法国的邻国德国虽然也长期鼓励生育,但由于在鼓励生育方面的投入不及法国,所以德国的生育率长期低于法国。
根据经合组织的数据,2017年法国用于家庭福利的财政支出占GDP的3.6%,而德国这一比例为3.17%。2017年法国总和生育率为1.9,德国总和生育率仅为1.57。
瑞典和挪威鼓励生育的措施与法国类似
瑞典是北欧人口最多的国家。近几十年来,瑞典的生育率呈现“W 型”起伏波动,两度下跌,又两度回升。
1964年,瑞典的总和生育率达到2.47,随后出现下降,1978年总和生育率跌到1.6,随后缓慢回升,1990年回升到2.13,达到更替水平。
但好景不长,瑞典的生育率很快又进入下跌通道,1998年瑞典总和生育率跌到最低点1.5。随着鼓励生育政策力度的加大,瑞典的生育率又开始回升,2010年总和生育率回升到1.98,接近更替水平,在欧洲国家中仅次于法国。
虽然近几年瑞典的生育率又有所下降,但总和生育率仍保持在1.8左右。
北欧的另一个国家挪威,近几十年的生育率波动情况与瑞典相似,也经历了两度下跌,又两度回升的过程。
1964年,挪威的总和生育率达到2.98,比瑞典还高一些,但随后出现下降,1983年跌到1.66,随后开始回升,1990年回升到1.93。但好景不长,挪威的生育率很快又进入下跌通道,2002年跌到1.75,然后又开始回升,2009年回升到1.98,接近更替水平。
近年来挪威的总和生育率又有所下降,2016年跌到1.71。
瑞典和挪威鼓励生育的措施与法国类似,包括发放生育补贴、保障育儿假、托幼保障,以及反歧视立法,保障就业性别平等。
2017年,瑞典和挪威用于家庭福利的财政开支分别占GDP的3.4%和3.35%,而经合组织成员国的这一比例平均为2.34%。
北欧国家不但鼓励生育的力度较大,而且反对性别歧视,女性地位较高。这也是北欧国家生育率较高的一大原因。
瑞典的生育政策鼓励夫妇双方参与育儿,这是世界上首个用父母育儿假取代产假的国家。目前,瑞典父母一起可以获得480天的带薪育儿假,这当中,父母双方各享有90天不能转让给对方的育儿假。这主要是为了确保公平和父母共同承担育儿责任。
瑞典等国的做法提示,在父母育儿假制度中,融入家庭角色的性别平等观念,通过法律规定父亲的家庭责任,不但能促进男女两性职场中的机会平等和家务劳动中的责任分担,而且有利于消除就业市场中的性别歧视。
根据世界银行的数据,2019年,瑞典15-64岁女性劳动参与率达到81.25%,挪威达到75.61%,而经合组织成员国的女性劳动参与率平均为64.78%。
挪威、瑞典是人口最多的两个北欧国家,其他北欧国家人口比较少,此外,这些国家的生育政策也与瑞典和挪威类似,效果也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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